會議指出,黨的十九大是在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會。選好黨的十九大代表,是開好十九大的前提和基礎,對于確保大會圓滿成功至關重要。各級黨組織一定要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十九大代表推選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深入學習領會,認真學習、全面準確把握中央精神和省市委要求,切實增強政治意識、政策觀念和行動自覺,把代表推選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嚴格落實代表推選工作要求,做到統(tǒng)籌安排,精心組織,嚴格把關。
會議強調,做好黨的十九大代表推選工作,必須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黨的十九大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相關要求,嚴格遵循黨內規(guī)章和推薦程序,認真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fā)揚黨內民主,切實保障黨員、代表的民主權利,注重提高民主質量和實效。要嚴格落實人選條件和結構要求,嚴肅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始終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加強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推薦工作的全程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協(xié)調配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積極穩(wěn)妥地開展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環(huán)境,確保代表推選工作圓滿完成,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